公告概要:
一、項目編號:BB2025SQCGC4211 二、項目名稱:蚌埠市公安局禹會分局食堂食材采購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妙管家食品集團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瑤海區(qū)大興鎮(zhèn)周谷堆農產品物流園1棟143-146號 成交金額:本項目競爭費率,成交費率為:78% 供應商的評審報價:本項目競爭費率,評審費率為:78% 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93.39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五、評審專家名單:徐成潔(組長)、李乃勤、宋濤(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照采購文件約定收取,收費金額:8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異議或質疑,遞交方式(任選其一): (1)書面形式加蓋電子印章后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交。 (2)書面形式遞交。以書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載明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向其提出。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答復。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蚌埠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向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②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蚌埠市公安局禹會分局 地 址:蚌埠市禹會區(qū)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友誼路 聯(lián)系方式:0552-403911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蚌埠市招標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東路1757號投資大廈西裙樓三樓 聯(lián)系方式:0552-2079638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宋濤(采購人代表)、沈慶吉(項目負責人)、任福軍 電 話:0552-4039110、0552-2079638 十、附件 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附件信息: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