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項目編號: BZGY2025CG560 二、項目名稱: 渦陽縣第十六中學食堂設施設備采購項目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徽熠節(jié)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區(qū)繁華大道與吉林路交口聯(lián)東U谷?合肥濱湖國際企業(yè)港三期52#一層、二層 中標金額:人民幣大寫肆拾壹萬柒仟陸佰捌拾元整(41768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五、評審專家名單: 朱稀檁、宋學飛、儲雁飛、王靜、董麗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一)代理服務收費標準:采購文件明確的收費標準為
(二)收費金額:626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采購方式、招標(談判、磋商、詢價)公告發(fā)布日期、開標日期、資格能力條件、業(yè)績、信譽、項目負責人、投標人未通過審查的原因、投標人評審得分與排序、投標人最終報價與評標價 1.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2.公告發(fā)布日期:2025年11月5日 3.開標日期:2025年11月26日 4.資格能力條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5.業(yè)績:無 6.信譽:無 7.項目負責人:無 8.投標人未通過審查的原因:詳見附件 9.投標人評審得分與排序:無 10.投標人最終報價與評標價:詳見附件 (二)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以及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lián)系電話 供應商認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至2025年12月9日止),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地點、聯(lián)系電話見本公告第九條)提出質疑。 2.提出質疑的條件 供應商認為本項目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提出質疑。提出質疑的供應商(質疑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jù); (5)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6)提出質疑的日期。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所質疑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實依據(jù)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證明材料;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四)投訴受理部門 渦陽縣財政局,聯(lián)系電話:0558-7233500。 (五)領取中標通知書 中標供應商通過亳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tǒng)下載領取中標通知書。 九、詢問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渦陽縣第十六中學 地 址:亳州市渦陽縣星園街道天靜宮路與錦繡大道交叉口南 聯(lián)系方式:黃老師 1915670911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雉河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渦陽縣世紀大道與向陽路交叉口市民服務中心四樓 聯(lián)系方式:張宇 0558-7210182 19159695827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張宇 電 話:0558-7210182 19159695827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分項報價表 3.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4.投標人未通過審查的原因 5.投標人最終報價與評標價 附件信息: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