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PCGD25C500FG200F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信宜市稅務局2026年至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78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約定之日起2年(1+1 模式),滿12個月為一年。 本項目(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一般資格要求:合同包1(國家稅務總局信宜市稅務局2026年至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務):(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以下2種證明材料之一:1.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2. 同時提供①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②《基本存款賬號信息》或《開戶許可證》)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按投標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yè)技術能力情況。(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jù)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shù)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guī)定相關領域“較大數(shù)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guī)定)(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合同包1(國家稅務總局信宜市稅務局2026年至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務)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供應商須為符合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行業(yè)(批發(fā)業(yè))劃分標準的中小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注1:中小企業(yè)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服務)》(見投標文件格式)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見投標文件格式)為判定標準,監(jiān)獄企業(yè)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jiān)獄企業(yè)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注2:本項目各采購包均為服務類,供應商須選擇服務類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進行填寫,如按貨物類進行填寫,不視為中小企業(yè)。注3:根據(jù)《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規(guī)定,中小企業(yè)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jù)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yè)、小型企業(yè)和微型企業(yè),但與大企業(yè)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yè)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yè)。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合同包1(國家稅務總局信宜市稅務局2026年至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務):(1)供應商必須滿足以下情況之一: (1)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投標時提供證書復印件。 (2)具有有效的《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須與食品相關),投標時提供證書復印件。(2)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投標(參照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4)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集中采購機構于報價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5)已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綜合管理服務平臺(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簡稱“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12月26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5年12月26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越華路112號珠江國際大廈7樓(投標文件線上遞交,在線開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化采購方式,同時需按采購文件要求提交紙質投標文件。 2.請投標供應商認真閱讀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綜合管理服務平臺(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40)(以下簡稱“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發(fā)布的電子招投標相關操作手冊,詳細了解辦理數(shù)字證書和電子簽章、下載驅動和編標工具、獲取電子招標文件、編制電子投標文件和電子開標等流程,要求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指南獲取方式由投標人從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的項目采購【文件分享】菜單內獲取。 3.投標供應商在投標過程中涉及系統(tǒng)平臺操作的技術問題,可致電技術支持熱線咨詢,電話:19124618279,投標供應商應使用電子投標客戶端編制投標文件。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信宜市稅務局 地址:廣東省信宜市迎賓大道北213號 聯(lián)系方式:0668-885969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越華路112號珠江國際大廈3樓 聯(lián)系方式:020-83186862/8318683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陳工/胡工 電 話: 020-83186862/83186839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