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廣德市公安局2025年度實驗室儀器設備采購項目(三次)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GDS-CG-XJ-2025011 二、項目名稱:廣德市公安局2025年度實驗室儀器設備采購項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國儀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皖水路128號中試產業(yè)園一號樓103室 成交金額:人民幣叁佰肆拾玖萬伍仟元整(3495000.00元) 評審報價:人民幣叁佰肆拾玖萬伍仟元整(3495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五、評審專家名單:程志偉、鄭璕、章學斌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詢價文件中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代理費用的收取標準和方式; 2.金額:人民幣肆萬叁仟零伍拾元整(430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材料遞交地址:廣德市桃州南路89號、廣德市廣溧路與和平路交叉口建安大廈1712室,聯(lián)系電話:熊先生 15956281122、唐先生 1505631888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tǒng)提出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詳見服務指南-政府采購在線質疑操作手冊)。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不滿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廣德市財政局提出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廣德市公安局 地 址:廣德市桃州南路89號 聯(lián)系方式:熊先生 1595628112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聯(lián)劦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德市廣溧路與和平路交叉口建安大廈1712室 聯(lián)系方式:15056318885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唐先生 電 話:15056318885 十、附件: 1.詢價文件:詢價文件.pdf 2.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pdf 附件信息: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