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項目編號:H7FSCG25D01X0177 FS34082620250391號 二、項目名稱:宿松縣養(yǎng)老服務中心為老服務、廚房、辦公等設備采購項目(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瀏陽宜佳馨健康養(yǎng)老服務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淮川街道復興路城東安置區(qū) 9、10 棟一至四層 成交金額:2129880元 供應商的評審價:212988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五、評審專家名單:吳春節(jié)、曹新娣、楊曉惠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參照計價格[2002]1980號文貨物類標準計取,金額為:27428.68元,由中標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1、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質疑,可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若供應商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宿松縣財政局提出投訴,聯(lián)系電話:0556-7828751。 2、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宿松縣民政局、宿松縣茲元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縣東北新城府西街政務5號樓五樓、宿松縣東北新城安豐國路北側茲元大廈3樓 聯(lián)系方式:133 4556 746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茲元全過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縣孚玉鎮(zhèn)東北新城安豐國路北側茲元大廈2樓 聯(lián)系方式:180 5569 3535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賈先生 電 話:133 4556 7468 十、附件 1.采購文件 2.開評標情況一覽表 3.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 4.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函范本 5.《關于征集違規(guī)插手、干預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問題線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