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JSZC-320100-JHRA-C2026-0004 項目名稱:328國道寧揚交界至龍池互通段改擴建工程靈巖互通段10kV以下低壓電力遷改施工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60.0000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223萬元,供應商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為無效報價,按照無效響應處理。 采購需求: (1)項目概況 328國道寧揚交界至龍池互通段改擴建工程,起于南京與儀征交界處,向西沿老路擴建至終點S501轉盤,接跨S501大橋東橋頭,全長約16.528km。本項目采用主輔分離,主路按一級公路標準改擴建,起點至滬陜高速路段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滬陜高速至終點路段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輔路設計速度40公里/小時。 (2)工作內容 本次采購擬劃分為1個采購包,包號名稱:G328NJ-RDSG1包。 328國道寧揚交界至龍池互通段改擴建工程靈巖互通段0.4kV低壓線路遷改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裝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架空線路拆除、水泥桿、敷設電纜、分支箱、接地、電纜溝、電纜排管、拉管以及為實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須的臨時工程的施工(以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合同履行期限:預計自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3月01日,共計365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自實際交工日期起計算2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2025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2024年/2025年財務報表,或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不滿一年無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供應商根據履行采購項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1)繳納增值稅,或營業(yè)稅,或企業(yè)所得稅的憑據;2)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等,依法享受緩繳、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本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其中較大數額罰款指200萬元以上的罰款。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無。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單位。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 (1)供應商應具有國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均在有效期內。 (2)供應商具有承裝(修、試)類三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3)項目經理:具有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且具有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具體要求見采購公告“政府采購信用承諾”)。 3.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拒絕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三、獲取采購文件時間:自磋商文件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地點:江蘇政府采購網“蘇采云”系統(tǒng) 方式:供應商登錄“江蘇政府采購網”,在網站首頁點擊“蘇采云”→使用CA鎖登錄系統(tǒng)(新用戶需進行“平臺用戶注冊”)→“項目參與”進行登記,在“可參與項目”中選擇“我要參與”,參與成功后到“已參與項目”界面中找到該項目下載文件并進行操作。 售價:0.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6-02-09 14:00 (北京時間) 地點:江蘇政府采購網“蘇采云”系統(tǒng) 五、開啟時間:2026-02-09 14:00 (北京時間) 地點:江蘇政府采購網“蘇采云”系統(tǒng)網上開標大廳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1.是否接受進口產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現場及答疑時間、地點: 本項目組織集中勘察及答疑,時間:2026年02月06日上午10:00,集合地點:南京市六合區(qū)橫梁街道,請供應商準時到達集合地點,由采購人統(tǒng)一組織前往現場進行踏勘,聯系電話:025-51862336-8001。 如供應商未參加采購人統(tǒng)一組織的現場踏勘和答疑,視同放棄現場踏勘和答疑,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再對該供應商重新組織現場踏勘,但也不會以此拒絕該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供應商在參加現場踏勘和答疑的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3.政府采購信用承諾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寧財購通〔2021〕5號)規(guī)定,參加南京地區(qū)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作出信用承諾。供應商應盡早做好承諾工作,點擊“南京公共采購信息網”首頁(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系統(tǒng)鏈接打開系統(tǒng)頁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錄(未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點擊‘供應商注冊點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冊),然后在“信用記錄”模塊頁面點擊“信用記錄打印”下載本單位《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由法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隨響應文件一并遞交。 在政府采購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供應商只需提供書面《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即可替代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上述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fā)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供應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適用信用承諾: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jiān)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供應商對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作出虛假信用承諾,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 4.供應商通過蘇采云系統(tǒng)參與政府采購項目,需要辦理江蘇省政府采購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具體詳見蘇采云系統(tǒng)登錄頁“新CA辦理指南”。供應商按《蘇采云系統(tǒng)供應商操作手冊》(以下簡稱“操作手冊”)進行注冊,并制作上傳電子響應文件?!恫僮魇謨浴废螺d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本項目采購公告在江蘇政府采購網、南京公共采購信息網發(fā)布。有關本次磋商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在“江蘇政府采購網”發(fā)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1.采購人信息 單位名稱:南京市公路事業(yè)發(fā)展中心 單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區(qū)雙拜巷169號 聯系人:涂祥進 聯系電話:1778839337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單位名稱:捷宏潤安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區(qū)板倉街9號B7棟三樓 聯系人:劉小燕 聯系電話:025-51862336-800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小燕 電話:025-51862336-8001 附件:JSZC-320100-JHRA-C2026-0004采購文件.doc響應文件格式.docx 相關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