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服務條款適用于招標采購網會員,若您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提供的服務,您必須同意接受此服務條款。
一、服務條款的確認和接納
本服務條款適用于中國招標采購網用戶,您在申請注冊流程中點擊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前,應當認真閱讀本服務條款。請您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當您按照注冊頁面提示填寫信息、閱讀并同意本服務條款且完成全部注冊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全部內容,并與中國招標采購網達成一致,成為中國招標采購網平臺用戶。閱讀本服務條款的過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務條款或其中任何條款約定,您應立即停止注冊程序。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的所有權和運作權歸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務必須按照其發(fā)布的公司章程,服務條款和操作規(guī)則嚴格執(zhí)行。用戶通過完成注冊程序并點擊“我已經閱讀并接受《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條款》中的各項內容”,這表示用戶與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并接受所有的服務條款。
二、服務簡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運用自己的操作系統(tǒng)通過國際互聯網絡為用戶提供各項服務,用戶(包括普通個人用戶,免費企業(yè)會員,收費企業(yè)會員)注冊時,必須同意:
1. 提供真實、準確、即時、完整的個人/企業(yè)資料。同時,應根據情況變化維護并及時更新注冊信息,以確保其真實、準確、即時、完整性。
2、一旦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發(fā)現用戶資料含有不準確甚至是虛假內容,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利中止對該用戶的服務。
三、用戶的帳號、密碼和安全性
1、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注冊帳號可以是英文、數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們的組合。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選擇,但是用戶注冊的帳號或者填寫的昵稱需要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不得使用黨和國家機構的名稱或者是它們的縮寫。
(2)不得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實姓名、筆名、藝名或者是他們的縮寫。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帶有侮辱性、攻擊性的用戶名和昵稱。
(4)您一旦注冊成功,就成為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戶,您將得到一個密碼和用戶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項服務。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而對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害,您將負全部責任。另外,每個用戶都要對其用戶名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全責。您可隨時改變您的密碼和圖標,也可以結束舊的用戶名重開一個新用戶名。
(5)為避免用戶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用戶若發(fā)現任何非法使用用戶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請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
四、服務條款的修改及修訂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服務條款一旦發(fā)生變動,公司將會在用戶進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頁面提示修改內容。如果您同意改動,則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務條款提交注冊信息”按鈕,視為接受本服務條款的變動。如果用戶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則保留隨時修改或中斷服務而不需通知用戶的權利。用戶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斷服務的權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需對用戶或第三方負責。本服務條款任一條款被視為廢止、無效或不可執(zhí)行,該條應視為可分的且并不影響本服務條款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zhí)行性。
五、用戶隱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招標采購網)非常重視用戶信息的保護,在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所有產品和服務前,請您務必仔細閱讀并透徹理解本聲明。一旦您選擇使用,即表示您已經同意我們按照本隱私聲明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信息,并接受本條款現有內容及其可能隨時更新的內容。
1、本注冊條款所涉及的隱私是指:在會員注冊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帳戶時,使用其它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產品或服務,訪問中國招標采購網網頁,或參加任何形式的會員活動、培訓活動時,中國招標采購網會收集的會員的個人身份識別資料,包括會員的姓名、昵稱、電郵地址、出生日期、性別、職業(yè)、所在行業(yè)、工齡,真實頭像,籍貫,公司名稱,QQ號碼,公司地址,公司的產品以及服務簡介,公司固話傳真,公司主頁,公司主要做的項目等。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自動接收并記錄會員的瀏覽器和服務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會員的IP地址、在線、無線信息、信件等資料。
2、中國招標采購網收集上述信息將用于:提供網站服務、改進網頁內容,滿足會員對某種產品、活動的需求、通知會員最新產品、活動信息、或根據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用途、給會員帶來更多商業(yè)機會等。
3、我們網站有相應的安全措施來確保我們掌握的信息不丟失,不被濫用和變造。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務器備份數據和對用戶密碼加密。盡管我們有這些安全措施,但請注意在因特網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
4、中國招標采購網可能利用工具,為合作伙伴的網站進行數據搜集工作,有關數據也會作統(tǒng)計用途。網站會將所記錄的中國招標采購網會員數據整合起來,以綜合數據形式供合作伙伴參考。綜合數據會包括人數統(tǒng)計和使用情況等資料,但不會包含任何可以識別個人身份的數據。
5、信息的披露和使用:們不會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和交易用戶的個人信息,但為方便您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及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公司或其他組織的服務(以下稱其他服務),您同意并授權中國招標采購網將您的個人信息傳遞給您同時接受其他服務的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公司或其他組織,或從為您提供其他服務的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公司或其他組織獲取您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同意我們可批露或使用您的個人信息以用于識別和(或)確認您的身份,或解決爭議,或有助于確保網站安全、限制欺詐、非法或其他刑事犯罪活動,以執(zhí)行我們的服務協議。您同意我們可批露或使用您的個人信息以保護您的生命、財產之安全或為防止嚴重侵害他人之合法權益或為公共利益之需要。您同意我們可批露或使用您的個人信息以改進我們的服務,并使我們的服務更能符合您的要求,從而使您在使用我們服務時得到更好的使用體驗。您同意我們利用您的個人信息與您聯絡,并向您提供您感興趣的信息,如:產品信息。您接受“服務協議”和本隱私聲明即為明示同意收取這些資料。您同意,您的個人信息可以被搜索引擎搜索,并在搜索結果中顯示,由此給您帶來更多的合作機會。您同意并授權中國招標采購網將您的個人信息傳遞給中國招標采購網,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公司、中國招標采購網合作伙伴、中國招標采購網會員,以助于中國招標采購網給您帶來更多的商業(yè)機會、其他服務、合作伙伴等。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需披露您個人信息的情況。
6、關于會員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上傳或張貼的內容
(1)會員在中國招標采購網上傳或張貼的內容(包括照片、文字、附件、帖子、招投標信息、個人合作名片、公司名錄和黃頁、工程信息等),視為會員授予中國招標采購網免費、非獨家的使用權,中國招標采購網有權為展示、傳播及推廣、促使合作等前述張貼內容的目的,對上述內容進行復制、修改、出版等。該使用權持續(xù)至會員書面通知中國招標采購網不得繼續(xù)使用,且中國招標采購網實際收到該等書面通知時止。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中國招標采購網合作伙伴、中國招標采購網關聯公司均可使用。
(2)因會員進行上述上傳或張貼,而導致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或索賠要求的,會員承擔全部責任。
(3)任何第三方對于會員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公開使用區(qū)域張貼的內容進行復制、修改、編輯、傳播等行為的,該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和責任均由行為人承擔,與中國招標采購網無關。
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中國招標采購網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中國招標采購網根據本注冊條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zhàn)爭、黑客襲擊、電腦病毒、網絡故障等。不可抗力可能導致中國招標采購網網站無法訪問、訪問速度緩慢、存儲數據丟失、會員個人信息泄漏等不利后果。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時,中國招標采購網可中止履行本注冊條款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影響。
六、拒絕提供擔保和免責聲明
用戶明確同意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的風險由用戶個人承擔。服務提供是建立在免費的基礎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明確表示不提供任何類型的擔保,不論是明確的或隱含的,但是對商業(yè)性的隱含擔保,特定目的和不違反規(guī)定的適當擔保除外。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擔保服務一定能滿足用戶的要求,也不擔保服務不會受中斷,對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真實性、出錯發(fā)生都不作擔保。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拒絕提供任何擔保,包括信息能否準確、及時、順利地傳送。用戶理解并接受下載或通過中國招標采購網產品服務取得的任何信息資料取決于用戶自己,并由其承擔系統(tǒng)受損、資料丟失以及其它任何風險。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對在服務網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購物服務、交易進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擔保。用戶不會從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收到口頭或書面的意見或信息,中國招標采購網也不會在這里作明確擔保。
七、有限責任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對任何直接、間接、偶然、特殊及繼起的損害或其他一切損害不負責任,這些損害來自:不正當使用產品服務,在網上進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務或用戶傳送的信息有所變動。這些損害會導致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形象受損,所以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早已提出這種損害的可能性。
八、不提供零售和商業(yè)性服務
用戶使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各項服務的權利是企業(yè)的。個人用戶只能是一個公司或實體的商業(yè)性組織下的所屬員工。用戶承諾:未經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各項服務進行銷售或作其他商業(yè)用途。
九、用戶管理
用戶單獨承擔發(fā)布內容的責任。用戶對服務的使用是根據所有適用于服務的地方法律、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標準的。
用戶承諾:
1、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網頁上發(fā)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guī)(部分法規(guī)請見附錄),不得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網頁上或者利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制作、復制、發(fā)布、傳播以下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7)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2、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網頁上發(fā)布信息或者利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時還必須符合其他有關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規(guī)定以及國際法的有關規(guī)定。
3、不利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從事以下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行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擾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
5、遵守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所有其他規(guī)定和程序。用戶需對自己在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過程中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用戶理解,如果中國招標采購網發(fā)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明顯屬于上段第1條所列內容之一,依據中國法律,中國招標采購網有義務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并且刪除含有該內容的地址、目錄或關閉服務器。
用戶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電子公告服務,包括電子布告牌、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絡聊天室和留言板等以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fā)布條件的行為,也須遵守本條的規(guī)定以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將專門發(fā)布的電子公告服務規(guī)則,上段中描述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同樣適用于電子公告服務的用戶。若用戶的行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務條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將作出獨立判斷立即取消用戶服務帳號。
十、保障
用戶同意保障和維護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全體成員的利益,負責支付由用戶使用超出服務范圍引起的律師費用,違反服務條款的損害補償費用,其它人使用用戶的電腦、帳號和其它知識產權的追索費。
十一、結束服務
用戶或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可隨時根據實際情況中斷服務。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需對任何個人或第三方負責而隨時中斷服務。用戶若反對任何服務條款的建議或對后來的條款修改有異議,或對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不滿,用戶只有以下的追索權:
1、不再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
2、結束用戶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的資格。
3、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停止該用戶的服務。
十二、通告
所有發(fā)給用戶的通告都可通過電子郵件或常規(guī)的信件傳送。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會通過郵件服務發(fā)報消息給用戶,告訴他們服務條款的修改、服務變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時,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保留對本站免費用戶投放商業(yè)性廣告的權利。
十三、 參與廣告策劃
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許可下用戶可在他們發(fā)表的信息中加入宣傳資料或參與廣告策劃,在中國招標采購網各項免費服務上展示他們的產品。任何這類促銷方法,包括運輸貨物、付款、服務、商業(yè)條件、擔保及與廣告有關的描述都只是在相應的用戶和廣告銷售商之間發(fā)生。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沒有義務為這類廣告銷售負任何一部分的責任。
十四、 內容的所有權
中國招標采購網對其獨立采編的或從第三方獲得合法許可的信息內容,內容的定義包括:文字、軟件、聲音、相片、錄象、圖表;在廣告中的全部內容;全部中國招標采購網虛擬社區(qū)服務為用戶提供的商業(yè)信息。所有這些內容均受版權、商標、標簽和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律的保護。所以,用戶只能在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和廣告商授權下才能使用這些內容,而不能擅自復制、再造這些內容、或創(chuàng)造與內容有關的派生產品。在本站發(fā)表、轉載的文章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本站沒有義務查實文章或圖片、音頻、視頻文件的出處及其真實性。如果您是文章、圖片等資料的版權所有人,請與我們聯系并說明具體文章標題,中國招標采購網會及時加上版權信息,如果您反對中國招標采購網使用,在收到身份證明、版權證明和刪除要求后我們會立即刪除有版權問題的內容。
十五、 法律
用戶和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一致同意有關本協議以及使用中國招標采購網的服務產生的爭議交由仲裁解決,但是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有權選擇采取訴訟方式,并有權選擇受理該訴訟的有管轄權的法院。若有任何服務條款與法律相抵觸,那這些條款將按盡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條款則保持對用戶產生法律效力和影響。
十六、 中國招標采購網會員帳號所含服務的信息儲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標集團有限公司對用戶帳號上所有服務將盡力維護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對服務中出現信息刪除或儲存失敗不承擔任何負責。另外我們保留判定用戶的行為是否符合中國招標采購網服務條款的要求的權利,如果用戶違背了用戶服務條款的規(guī)定,將會中斷其用戶服務的帳號。
十七、 青少年用戶特別提示
青少年用戶必須遵守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要善于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絡安全,不破壞網絡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對外技術援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15年12月9日商務部第6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月8日起施行。
部長 高虎城
2015年12月9日
《對外技術援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外技術援助項目的管理,保證項目質量,提高援助效果,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技術援助項目,是指中方在援外資金項下,綜合采用選派專家、技術工人或提供設備等手段,幫助受援方實現特定技術目標的援助項目。
第三條 技術援助項目一般由中方負責組織實施。如受援方有組織實施意愿,中方可結合項目實際情況與受援方商定,將技術援助項目交由受援方組織實施。
第四條 商務部負責技術援助項目的立項、管理和監(jiān)督。
援外項目管理機構依據本辦法規(guī)定具體組織、監(jiān)督和管理技術援助項目的實施,并接受商務部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五條 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協助商務部辦理與技術援助項目有關的政府間事務,負責技術援助項目實施的境外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 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協助商務部處理對外技術援助管理事務。
第二章 項目采購管理
第七條 項目管理機構在經商務部認定資格的援外項目實施企業(yè)范圍內根據援外項目采購規(guī)定選定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
商務部可根據國家區(qū)域發(fā)展政策選定對外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
中標的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對所承擔的技術援助項目任務實行企業(yè)承包責任制。
第八條 技術援助項目采購以技術援助方案的技術可靠性、方案成熟度和經濟合理性作為主要選擇標準。
技術援助方案是指根據技術援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立項建議書的要求,提出的要素整合方式、技術實現手段和標準,實現技術援助目標的規(guī)劃、路徑和程序等內容。其中,技術援助要素主要包括人力資源開發(fā)、智力支持、技術服務和轉讓、管理合作、提供物資設備和提供工程服務等不同類型。
對于技術實現路徑簡單明確的技術援助項目,項目管理機構可以在采購程序中確定統(tǒng)一的技術援助方案,并根據方案響應性和經濟合理性依法選定實施單位;對于實現同一技術目標路徑多元的技術援助項目,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在采購程序中依法選定技術援助方案及實施單位。
第九條 對于技術援助項目內容較為復雜或有特殊安全性要求,所需主項技術資質為兩項以上的,可由符合所有主項技術資質的單位單獨投標,也可由投標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或者與其他投標單位另外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
聯合體牽頭單位應當具備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資格。聯合體各方在項目中標后應當共同與項目管理機構簽訂項目實施合同,并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第十條 根據立項要求或實施管理實際情況,如技術援助項目涉及由唯一供貨單位提供的物資或唯一服務單位提供的專利、專有技術服務,項目管理機構應根據援外項目采購規(guī)定,提前與相應物資或服務提供單位議定采購價格和條件,列入項目招標文件,并監(jiān)督相應物資或服務提供單位向所有競標單位落實議定采購價格和條件。
中標的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按招標文件列明的議定采購價格和條件與唯一供貨企業(yè)和專利或專有技術服務提供單位簽訂內部分包合同,并將分包的物資或服務任務的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控制納入技術援助總承包責任范圍。
第十一條 項目管理機構代表商務部向中標的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下達實施任務通知函。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憑實施任務通知函辦理技術援助人員出入境以及設備物資的檢驗通關。
第十二條 中標單位不得將承包責任范圍內的任務進行轉包,也不得將承包責任范圍內的關鍵性或主體性工作任務分包或分解成若干部分分包。
中標單位將本單位技術資質不能覆蓋的非關鍵性或非主體性任務分包給其他專業(yè)技術單位的,其分包內容、分包單位選擇和分包金額應當在技術援助項目投標書中載明,作為中標條件審定并寫入合同約定。
分包方式一旦確定,不得變更。中標單位應當按投標文件中載明的分包方式簽訂分包合同并報項目管理機構備案。確需變更或新增分包的,應當按變更合同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 合規(guī)分包不排除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承包責任范圍內的任何義務。
第三章 項目管理程序
第十四條 商務部負責審批技術援助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立項建議書,并辦理立項。
立項后,項目管理機構在政府間立項協議以及商務部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立項建議書范圍內組織項目實施和管理。
第十五條 技術援助項目政府間協議要求簽訂對外實施協議的,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在實施單位與受援方正式確認技術援助方案的基礎上,負責與受援方指定機構簽訂項目對外實施協議。
對外實施協議應當細化規(guī)定中、外雙方的合作方式、管理程序和實施全過程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政府間協議、對外實施協議及與商務部訂立的項目實施合同的規(guī)定,執(zhí)行技術援助方案,確保整合提供人力、技術、管理、物資和工程服務等各項要素的質量和效率,在規(guī)定期限內實現技術援助目標,并在承包責任范圍內承擔全部的經濟、技術和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成立技術援助專家組并指定組長,負責在受援國當地技術援助任務的組織實施和管理。
技術援助專家組接受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八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定期向項目管理機構報送工作簡報,內容涵蓋項目執(zhí)行進展、遇到有關問題及解決措施、下階段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等。遇有重大質量安全問題和可能影響項目實施的突發(fā)事件應當及時專題報告。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完畢后,實施單位應當向項目管理機構書面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內容涵蓋項目總體實施情況、取得的援助效果和經濟社會效益、受援方對項目實施的總體評價、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解決措施、有關突發(fā)緊急情況的處理應對以及項目是否延續(xù)的有關建議等。
第十九條 項目管理機構在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基本履行完畢政府間協議、對外實施協議和項目實施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后,可依法選定經商務部認定資格的顧問咨詢單位組成專家組進行技術援助項目驗收。
驗收專家組的具體組成方式和人員資格由項目管理機構根據技術援助項目性質和特點決定。驗收專家組成員不得與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存在可能影響公正驗收的利害關系。
技術援助項目驗收以政府間協議、對外實施協議、項目實施合同規(guī)定以及技術援助方案為主要依據,對技術援助項目項下人力資源開發(fā)、智力支持、技術服務和轉讓、管理合作的實物工作量、智力成果和援助效果進行綜合評估,對實施單位的履約情況和專家服務情況進行確認,對附帶物資設備和工程服務進行核驗和驗收,最終對技術援助目標的實現作出結論。驗收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評定等級。
驗收專家組應當根據驗收結果向項目管理機構提交驗收報告。驗收報告經驗收專家組全體成員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對驗收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驗收報告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驗收期間整改完畢的問題,由驗收專家組作出整改結論并寫入驗收報告;無法在驗收期間完成整改的問題,由實施單位在規(guī)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將整改結果報驗收專家組補充作出整改結論。
第二十一條 技術援助項目驗收合格后,項目管理機構代表商務部,應當及時通過外交渠道與受援方辦理政府間移交手續(xù)。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在完成政府間移交手續(xù)后及時向商務部提交技術援助項目完成報告。
第二十二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在承包責任范圍內,負責歸集、整理項目技術資料,并在項目完成驗收且辦理對外移交手續(xù)后六十日內向項目管理機構移交。
納入管理和移交的技術援助項目技術資料是指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類技術文件和反映項目準備、實施過程情況的有關載體。
技術援助項目技術資料納入商務部建立的對外援助成套項目技術資料庫統(tǒng)一管理。附帶工程的技術資料管理要求按照《對外援助成套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執(zhí)行。
第四章 技術專家管理
第二十三條 對于技術援助項目項下需要派遣中方專家(以下簡稱技術援助專家)赴受援國執(zhí)行人力資源開發(fā)、智力支持、技術服務和轉讓、管理合作等專業(yè)技術任務的,項目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技術援助項目的實際需要,在項目采購時明確技術援助專家的專業(yè)資質或同等技術要求。
第二十四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保證所派技術援助專家達到項目所要求的專業(yè)資質或同等技術水平,具體人選由項目管理機構通過項目采購程序確定。
確定的技術援助專家人選非因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將變更后的人員資質、條件等情況重新報項目管理機構確定。
第二十五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主要選派本單位人員擔任技術援助專家。因專業(yè)特殊或技術資質限制需要外聘人員擔任技術援助專家的,應當對外聘人員進行必要的審查,并與外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執(zhí)行項目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在技術援助項目執(zhí)行完畢前,提請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對技術援助專家的服務質量和效果出具履職評估意見。
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出具的技術援助專家履職評估意見應當如實反映中方專家在受援國工作期間的工作績效及履職情況,并充分聽取受援方意見。
技術援助專家履職評估意見應當作為項目驗收時,驗收專家組確認專家服務情況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七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切實保障技術援助專家的待遇,包括在受援國執(zhí)行技術援助任務期間的國內職位、崗位、職稱待遇、工作保障和社會福利待遇不變,充分享有技術援助專家的國外津貼、艱苦地區(qū)補貼、醫(yī)療費用、休假、境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食宿、辦公、交通等在國外履行公務所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等。
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應當協助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督促受援方根據政府間協議或對外實施協議的規(guī)定,為技術援助專家提供出入境、當地居留和執(zhí)行援助任務的便利,并保障技術援助專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五章 智力成果管理
第二十八條 技術援助項目的智力成果是指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在技術援助項下開展人力資源開發(fā)、智力支持、技術服務和轉讓、管理合作等活動所形成的一切有價值的精神財富或智力產品,包括:
?。ㄒ唬┘夹g建議書、規(guī)劃報告、咨詢報告、分析研究報告、論文、課程講義等資料;
?。ǘ@?、專有技術、實用技術、版權等知識產權成果;
(三)具有經濟和技術價值的操作規(guī)程、工藝流程、工作程序、實施模式和管理經驗等技術解決方案。
第二十九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依據技術援助方案單獨制定智力成果的工作方案,明確不同階段具體技術任務及其配套智力成果完成的目標、時限、條件和程序,確保智力成果提供的質量。
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將項目執(zhí)行期間取得的智力成果進行系統(tǒng)整理,形成書面材料后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和商務部。
第三十條 驗收專家組應當在技術援助項目驗收過程中,對技術援助項目項下形成的智力成果進行專業(yè)評審,確認智力成果的創(chuàng)新性、適用性和援助效果。
對智力成果的專業(yè)評審結果應當作為技術援助項目驗收時,驗收專家組確認實現技術援助目標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一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在執(zhí)行技術援助任務過程中形成或創(chuàng)造的智力成果,應當歸屬中方和受援方共同所有。具體歸屬安排及后續(xù)成果使用由中方與受援方在政府間協議或對外實施協議中約定。
未經商務部批準,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無權公開、轉讓技術援助項目的智力成果或許可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智力成果。
第六章 附帶物資管理
第三十二條 技術援助項目項下提供的援助物資主要分為專家物資、零配件和技術物資三類。
第三十三條 技術援助項目項下附帶物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單獨立項并按照《對外援助物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組織實施:
(一)供貨總額(含運、保費)在五百萬元人民幣以上;
?。ǘ┧技夹g援助項目估算投資比重在50%以上;
?。ㄈ┘夹g物資供貨總額(含運、保費)在三百萬元人民幣以上;
(四)技術物資供貨總額在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不足三百萬元人民幣,且所占技術援助項目投資估算比重在35%以上。
第三十四條 專家物資主要是為滿足中方技術援助專家在受援國執(zhí)行援助任務的工作和生活需要所提供的交通車輛、辦公設備、耐用消費品和一般消費品等物資,按照固定資產和消耗品分別進行管理。
專家物資項下的消耗品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負責采購、使用、分配和管理。任務完成后仍有使用價值的消耗品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自行向受援方移交。
專家物資項下使用援款單獨購置并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的交通車輛、辦公設備以及耐用消費品的產權歸受援方所有,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負責采購,在技術援助項目執(zhí)行期間由中方專家使用和管理。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與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明確約定列入管理范圍的固定資產清單(作為合同附件),并將固定資產清單及時通報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技術援助項目執(zhí)行完畢后,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應當監(jiān)督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及時移交受援方主管部門,并辦理移交確認手續(xù),有關書面交接材料報項目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十五條 零配件主要是指技術援助項目項下為保證相關技術設備、裝備恢復功能或長期使用所提供的合理數量的易損件、備件、配件或維修工器具等。
零配件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負責采購、使用和管理。技術援助項目執(zhí)行完畢后,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應當監(jiān)督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對剩余零配件進行盤點,及時移交受援方主管部門,并辦理移交確認手續(xù),有關書面交接材料報項目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十六條 技術物資是指技術援助項目項下使用援款單獨購置且用于實現技術援助目標的各類技術設備、裝備、器材及生產物資等。
技術物資的產權歸受援方所有。除本辦法另有規(guī)定外,技術物資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負責采購,在技術援助項目執(zhí)行期間由中方專家使用和管理。項目管理機構應當與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明確約定技術物資清單,并將技術物資清單及時通報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技術援助項目執(zhí)行完畢后,駐受援國使領館經濟商務機構應當監(jiān)督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對技術物資進行盤點,及時移交受援方主管部門,并辦理相應移交確認手續(xù),有關書面交接材料報項目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十七條 技術援助項目項下專家物資、技術物資和零配件的供貨企業(yè)應當依法承擔所供物資的質量保證責任,對于在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的非受援國原因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應當負責修理或更換,并承擔所需費用。
第七章 附帶工程管理
第三十八條 技術援助項目項下附帶工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單獨立項并按照《對外援助成套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組織實施:
?。ㄒ唬┩顿Y規(guī)模在一千萬元人民幣以上;
?。ǘ┧技夹g援助項目估算投資比重在50%以上。
第三十九條 除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情形外,技術援助項目附帶工程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依法組織實施或委托受援國當地有技術能力的中資單位或當地工程承包商組織實施。
其中,對于技術援助項下一定規(guī)模以上附帶工程,即投資規(guī)模在五百萬元人民幣以上不足一千萬元人民幣的附帶新建工程,項目管理機構應依據援外項目采購規(guī)定的程序,從具備援外成套項目實施企業(yè)資格的單位中擇優(yōu)選定項目管理公司承擔附帶工程管理任務。
第四十條 技術援助項目項下附帶工程應當堅持基本建設程序,按照“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承包模式、實施程序和管理要求參照《對外援助成套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對附帶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和投資控制承擔總承包責任。如將附帶工程整體或部分任務委托分包單位進行實施的,承擔附帶工程勘察設計任務的企業(yè)對勘察設計的質量、進度、安全生產及項目投資控制負連帶責任;承擔附帶工程建設任務的企業(yè)對附帶工程建設所涉及的質量、進度、安全生產以及工程建成后的質量保證和配套技術服務負連帶責任。
承擔附帶工程管理任務的企業(yè)應當對附帶工程勘察設計及工程建設全過程進行協調、控制和管理,并對涉及的質量、進度、安全生產及投資控制負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技術援助項目項下一定規(guī)模以上附帶工程的質量檢查由項目管理公司會同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共同負責組織。對于附帶投資規(guī)模較小的零星土建工程和小型修繕工程的質量檢查,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負責組織。
技術援助項目項下附帶工程的驗收由項目管理機構組織。
附帶工程檢查驗收的程序和標準參照《對外援助成套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 除因受援方使用不當引致的質量問題外,對于技術援助項目項下附帶工程,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承擔無缺陷質量保證責任。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在附帶工程驗收時向項目管理機構出具無缺陷質量保證書,明確附帶工程各部分及設備材料的無缺陷質量保證范圍、保證期限和相關的保修責任,自行制訂并相應實施質量保修計劃,至少在驗收后兩年內現場留駐質量保修團隊,確保質量保證期限內返工、返修所需人力物資等配套資源提供和及時抵達現場,并自行承擔質量保修所需全部費用。
第八章 風險管理
第四十三條 商務部按照市場化原則建立技術援助項目的風險承擔機制,明確界定技術援助項目涉及的風險因素,規(guī)范風險承擔主體責任。
第四十四條 技術援助項目涉及的風險因素主要包括政治外交風險、業(yè)主責任風險、不可抗力風險、技術方案變動風險和經營性風險等。
政治外交風險是指政治外交變動或政策性調整對技術援助項目實施造成的影響,主要包括:國與國戰(zhàn)爭和涉核戰(zhàn)爭;中國與受援方外交關系變化;受援方合法當局沒收、征用;與項目實施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變動或政策調整等,風險責任由商務部承擔。
業(yè)主責任風險是指由于商務部的責任或商務部同意承擔受援方責任對技術援助項目實施造成的影響,風險責任由商務部承擔。
不可抗力風險是指不可預見、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客觀情況對技術援助項目造成的影響,主要包括: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受援方國內戰(zhàn)亂、罷工、暴 亂、民眾騷亂等突發(fā)情況,風險責任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和商務部分擔。
技術方案變動風險是指因原定技術援助方案的失誤、缺陷、錯漏等導致不能實現預定技術援助目標,應當相應調整技術援助方案造成的影響,風險責任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承擔。
經營性風險是指因市場變動或實施單位自身經營管理責任對技術援助項目造成的影響,包括投標報價以外的物價和匯率波動、實物工作量差異等經營性意外,風險責任由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承擔。
第四十五條 商務部通過合同補款方式對于技術援助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政治外交風險和業(yè)主責任風險承擔責任。
第四十六條 商務部通過承擔合同約定項目附帶貨物運輸保險及其他必要的保險費用,以及將項目附帶工程納入商務部統(tǒng)一建立的成套項目工程保險制度范圍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合理分擔總承包企業(yè)的不可抗力風險。超出約定保險以外的不可抗力風險由總承包企業(yè)承擔。
第九章 受援方組織實施項目的管理程序
第四十七條 由受援方組織實施的技術援助項目,商務部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與受援方確認以下條件:
?。ㄒ唬┦茉骄邆渫陚涞恼型稑朔芍贫群凸芾眢w系;
?。ǘ┦茉骄哂歇毩⒔M織實施的能力與經驗,并愿意接受中方的外部監(jiān)管;
?。ㄈ╉椖客顿Y限額明確,中方和受援方的分工責任和費用承擔劃分清楚,風險可控。
受援方組織實施的技術援助項目原則上不附帶工程。
第四十八條 對于受援方組織實施的技術援助項目,由受援方從中方推薦企業(yè)范圍內依據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招標程序選定實施企業(yè)。
項目管理機構負責與受援方商定推薦實施企業(yè)的范圍和條件。項目管理機構在征求駐受援國使館經濟商務機構和行業(yè)組織意見后,根據企業(yè)技術資質、項目實施能力及誠信表現等條件確定向受援國推薦的中資企業(yè)名單。
推薦的中資企業(yè)可與受援方當地企業(yè)組成聯合體或建立專業(yè)分包關系。
第四十九條 對于受援方組織實施的技術援助項目,項目管理機構負責與受援方簽訂項目實施紀要,約定雙方權利義務。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按援外項目采購規(guī)定選定中方項目管理單位對受援方組織實施技術援助項目進行有限監(jiān)管。
技術援助項目管理單位的職責主要包括:
?。ㄒ唬┍O(jiān)督受援方的招投標程序,評估其招投標程序的合規(guī)性并對招投標結果予以確認;
?。ǘ椖亢贤瑘?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控,定期向項目管理機構提交專題報告;
?。ㄈ徍耸茉教岢龅膿芸钌暾垼?
?。ㄋ模κ茉教峤坏捻椖繉嵤﹥热葑兏暾堖M行初步審查,并向項目管理機構提出處理意見。
在實施監(jiān)管過程中,技術援助項目管理單位發(fā)現正在或將要發(fā)生偏離技術援助目標的違約或違規(guī)事項,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受援方提出整改建議。如受援方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技術援助項目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報告項目管理機構,項目管理機構可以暫?;蚪K止對項目資金撥付申請的審核。
第五十條 對于受援方組織實施的技術援助項目,項目資金應當依據受援方與實施企業(yè)簽訂的合同和經技術援助項目管理單位審核簽發(fā)的撥款申請直接撥付到實施企業(yè)賬戶。
第五十一條 受援方組織實施的技術援助項目完成后,技術援助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對技術成果的內容完整性、深度的符合性及科技創(chuàng)新性進行預審核,并與受援方共同對技術援助項目進行成果驗收。
技術援助項目管理單位應當及時促請受援方提交相關技術資料及成果文件,并報項目管理機構備案。
項目管理機構負責與受援方辦理技術援助項目完成確認證書,并及時向商務部提交技術援助項目完成報告。
第五十二條 對于受援方組織實施的技術援助項目,項目管理機構依據立項確定的投資預估算對受援方進行投資目標控制。受援方與相關實施企業(yè)簽訂的實施合同總價應當控制在投資預估算范圍內。
項目實施過程中,因合同變更、索賠等原因造成合同超支的,超出部分由受援方承擔;調減合同價款的,按照調減后的合同價款進行資金撥付。
第十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五十三條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職責組織實施技術援助項目,并向商務部履行有關備案和報批手續(xù);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按月向商務部報送項目執(zhí)行情況;針對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商務部專題報告。
商務部負責對項目管理機構組織實施的技術援助項目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五十四條 項目管理機構依據合同對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境內境外資金進行監(jiān)督管理,確保援外資金??顚S?,單獨核算,不挪作他用。
第五十五條 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重大技術援助項目巡視檢查制度,現場監(jiān)督檢查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及其附帶工程實施企業(yè)落實援外項目管理制度和合同約定的情況。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有以下行為之一的,除按合同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外,商務部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三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并可以依法公布處罰決定;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反本辦法規(guī)定,將所承擔的實施任務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ǘ┻`反本辦法規(guī)定,挪用援外項目資金的;
(三)擅自改變經審定的技術專家、技術方案、工藝或實施流程,造成項目無法實現援助效果的;
?。ㄋ模┪窗凑蘸贤男谢蜓舆t履行義務,影響項目正常實施,對外造成不良影響的。
項目實施單位違反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受到行政、刑事處罰的,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二至六年內,不選定其參與技術援助項目。
第五十七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在參與技術援助項目采購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務部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三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撟骷?,獲取不正當競爭優(yōu)勢的;
(二)與其他參與采購單位串通,謀取非法利益的;
(三)與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或向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行賄或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ㄋ模┰诓少彸兄Z有效期內實質性變更承諾的。
第五十八條 技術援助項目實施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未履行法律法規(guī)和對外援助管理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商務部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三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 商務部和援外項目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項目管理和組織實施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寐殑毡憷魅∷素斘?,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
?。ǘE用職權、玩忽職守或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損失的;
?。ㄈ┬孤秶颐孛艿?。
第十二章 附則
第六十條 對優(yōu)惠貸款項下的援外項目、因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援助項目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援助項目,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以下”包含本數。
第六十二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6年1月8日起施行。